豫人社職稱〔2016〕11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單位,省屬高等院校:
根據《中共中央印發<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中發〔2016〕9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過深入調研論證,確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不作為我省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的必備條件;用人單位可根據系列、專業和崗位特點,自主確定職稱外語是否作為聘任專業技術職務的條件。
在科學技術飛速發展、經濟全球化和我國對外開放步伐不斷加快的新形勢下,不斷提高專業技術人員外語水平是一項長期任務。職稱外語政策調整后,各地、各單位要根據專業技術職務系列、專業和崗位要求,鼓勵和引導廣大專業技術人員加強學習,不斷提高外語水平,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事業發展。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施行。以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2016年8月15日